地方協會/分會義工服務時數申報
義工服務時數申報
各位地方協會/分會成員如欲獲得社會福利署發出之義務工作嘉許狀(金 / 銀 / 銅),請填寫服務時數紀錄表,計算日期由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內所提供之任何形式的義工服務。如:出席任何地方協會/分會會議、集會或總會/分會活動。
建議計算方法
- 準備及主持會議,每次以3小時計算
- 出席會議,以3小時計算
- 策劃及協助活動,因個別活動而定
嘉許準則
以累積服務時數計算
- 服務達50小時或以上者,可申請獲發銅狀
- 服務達100小時或以上者,可申請獲發銀狀
- 服務達200小時或以上者,可申請獲發金狀
服務時數紀錄法
請各地方協會/分會成員按照指定之表格(可於總會網頁下載)填報服務時數,於每年 1月16日前把資料電郵給總會分會負責職員。逾期恕不受理。
港島地方協會,東區分會,灣仔分會,中西區分會,南區分會,九龍地方協會,油尖旺分會,九龍城分會,黃大仙分會,觀塘分會,深水埗分會,
新界地方協會,沙田分會,葵涌分會,荃青分會,離島分會,大埔分會,北區分會,屯門分會,元朗分會
地區:
總部
最後更新日期: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