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訓練計劃 (2023年9月1日起實施)

 

領袖訓練計劃簡介

每個階段的學習目標

領袖訓練計劃下各階段之訓練課程

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

簽發指引

申請以認可總會部門或外界機構舉辦之課程完成階段要求

常見問題

查詢

 


領袖訓練計劃簡介

「領袖訓練計劃」所配合的七個階段,領袖及領隊可根據自己在計劃當中的進度,配合總會提供的課程,讓她們可以循序漸進及彈性學習,加以個人興趣及不同學習領域,拉闊她們的發展空間同時,亦讓她們在隊務發展中更多元化,從而配合女童軍的學習需要。

  

本計劃共分七個階段及具彈性的學習時間。訓練課程編排以循序漸進為設計原則,當中女童軍知識與技能並重,目的是培育卓越的女童軍領袖及領隊,讓她們從「學中做、做中學」的方式中實踐、學習和貢獻。

 

新計劃已於2023年9月1日推出,而舊的計劃有效期將至2024年8月31日結束,這允許領袖及領隊按過去計劃完成進度,或選擇以新版本啟動該計劃。[舊計劃內容]

 


每個階段的學習目標

第一階段重點了解女童軍運動、領袖及領隊對其角色的工作的初步認識及帶隊的基本技巧,讓她們能將歡樂帶給女童軍。

第二至第三階段重點提升領袖及領隊在隊務管理及帶隊技巧,鞏固技能學習。

第四至第五階段重點讓領袖及領隊自我多元發展,擴闊視野,與其他領袖及領隊共同探討優化帶隊技能。

第六階段重點裝備領袖及領隊的專業技能以考取各項資格。

第七階段重點加強領袖及領隊的專項技能,實踐香港女童軍使命,服務社會。

 

 


領袖訓練計劃下各階段之訓練課程

各訓練課程的目標及大綱將稍後上載,敬請留意

 


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

「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紀錄領袖個人參與訓練課程的進度資料,當確認領袖或領隊完成每個階段後,她們可持紀錄手冊到香港女童軍總會物品專門店購買相應階段的「飛躍訓練徽章」。

 

2023年9月訓練隊推出「領袖訓練計劃」新版本,目的為使領袖及領隊們更有彈性安排學習,及拉闊大家的發展空間可以更多元化,從而配合女童軍的學習需要。舊的計劃有效期將至2024年8月31日結束,現仍允許領袖及領隊按過去計劃完成進度,或選擇以新版本啟動該計劃。[舊計劃內容]

 

為使各位領袖及領隊容易安排及計劃,由2024年2月8日起,為方便各位領袖,訓練部已將最新版本「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上載總會網頁,各位領袖可自行下載。 

 

*敬請留意: 本紀錄手冊不設紙本售賣。

 

 按此下載手冊的電子檔案

 


簽發指引

  1. 當領袖或領隊完成「領袖/領隊訓練課程」後,可獲發「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及頒發「飛躍訓練徽章(紅色)」。其後她們根據各階段的要求,持續完成訓練活動,便可獲相關階段的訓練徽章。
  2. 訓練時數以每階段計算,如訓練時數超出該階段的要求,剩餘時數不得轉移至下一階段內。
  3. 由訓練隊舉辦的訓練課程,可透過以下方式簽發:
    (i) 領袖或領隊於出席訓練課程的最後一節課堂時,應帶備「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課程之負責訓練員會於當天在手冊內簽署完成課程的證明;如她們於該次訓練完成「領袖訓練計劃」的一個階段,訓練員可同時簽署完成相關階段要求;或
    (ii) 如領袖或領隊未有帶備手冊出席訓練課程,她們可於稍後攜帶該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及「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親臨香港女童軍總會總部大廈一樓訓練部,由職員核實並簽署完成課程及/或階段要求。
  4. 如利用認可總會部門或外界機構舉辦之課程完成階段要求,可參考有關申請認可的方法
  5. 領袖或領隊可憑「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已簽署階段要求的部分,親身前往香港女童軍總會總部大廈地下女童軍物品專門店,購買相應階段之「飛躍訓練徽章」。
  6. 徽章應配以徽章肩帶,佩戴於制服的左襟前,有關佩帶方法可參考本會之「制服手冊

有關簽發領袖訓練計劃 - 訓練部

地址:九龍加士居道八號   香港女童軍總會總部大廈一樓辦公室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有關購買飛躍訓練徽章 - 女童軍物品專門店

地址:九龍加士居道八號   香港女童軍總會總部大廈地下

營業時間:星期一至六   上午十時至下午七時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查詢電話:2332 5523

 


申請以認可總會部門或外界機構舉辦之課程完成階段要求

目標及原則:

  1. 讚賞領袖及領隊個人的發展
  2. 鼓勵領袖及領隊參與終生學習的付出並給予彈性
  3. 領袖及領隊增強技能和知識,從而為女孩子提供具「REAL」學習經歷的活動及訓練

指引:

  1. 所選擇的訓練課程或活動當中學習到的技能和知識應能運用於集會、活動程序、女孩子及青年婦女發展及/或隊務管理方面
  2. 恆常的訓練及技能測試不計算在內

例子:

由總會舉行的訓練活動
(合乎資格)
由總會舉行的訓練活動
(不合乎資格)
跨代共融計劃訓練工作坊
領導思維訓練工作坊
龍舟隊恆常訓練
風笛隊恆常訓練
由外界機構舉辦的訓練活動
(合乎資格)
由外界機構舉辦的訓練活動
(不合乎資格)
和諧粉彩活動
獨木舟訓練活動
急救訓練活動
STEM訓練活動
駕駛訓練課程
潛水訓練課程

若不清楚所選課程是否合符認可資格,可向訓練部查詢才安排報讀。

 

認可訓練時數:

第二及第三階段 – 合共認可一項最少3小時的訓練課程或活動
第四及第五階段 – 合共認可一項最少6小時的訓練課程或活動

 

申請手續:

  1. 填寫網上申請表格,並上載舉辦訓練的總會部門或外界機構所發出的文件或證書的副本,文件或證書上必須列明領袖或領隊的姓名以及訓練時數
  2. 申請人將於兩星期內獲電郵回覆申請結果。訓練部將以電郵方式通知領袖或領隊有關審核結果。如獲批准認可,她們須於指定期限內的辦公時間,帶同「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以及文件或證書的正本,親臨總會一樓訓練部,由職員完成簽發程序

 


常見問題

  1. 如領袖/領隊已透過舊制度獲取飛躍訓練徽章(黃色),那麼現在可以由透過新制度開始飛躍訓練徽章(綠色)的進度嗎?
    答:可以。領袖/領隊可選擇以新制度開展訓練歷程,亦可選擇繼續使用舊制度,但過渡期將有效至2024年8月31日。(其餘階段亦以同樣的計算方式)。
     
  2. 如領袖/領隊有關學習歷程已計算在舊制度的計劃中,請問仍可以在新計劃中計算嗎?
    答:不可以。所有已計算在已完成該階段的訓練課程,將不能重疊計算。
     
  3. 舊制度的課程當中,「歌唱與遊戲訓練課程」在新的制度下會如何計算?
    答:如已完成舊制度下的「歌唱與遊戲訓練課程」,而又未完成該階段的徽章,在新制度下是可以當作「基礎歌唱訓練課程」及「遊戲活動訓練課程」兩個課程計算。
     
  4. 總會部門所認可的課程及活動的定義?
    答:只要由香港女童軍總會任何部門舉辦予領袖/領隊的訓練課程及活動,均為認可的課程及活動。
     
  5. 如領袖/領隊於2012年9月前已完成若干領袖訓練計劃下的訓練課程,而未換取任何飛躍領袖徽章,現在仍可換取嗎?
    答:可以。只要她仍然是一位委任領袖/領隊,她可於2024年8月31日或之前向訓練部申請簽發完成階段,同時亦可繼續參與新的領袖訓練計劃歷程。
     
  6. 如果我過往曾參與總會其他部門舉行的訓練活動及外界機構舉辦的訓練活動及水上活動課程,並有証書証明,可以在新計劃之內申請認可嗎?
    答:不可以。所有作為新制度計劃下,由總會舉行的訓練活動及外界機構舉辦的訓練活動及水上活動課程,必須由2023年9月1日後進行方可計算作為認可課程或活動。
     
  7. 如果我在舊制度下,曾參與多個由訓練隊舉辦的訓練課程,但未有換取飛躍領袖徽章,請問可以計算於新制度的徽章嗎?
    答:可以。任何過往由訓練隊舉辦的課程,只要未曾計算作為完成舊制度完成階段,都可以列入新制度的徽章內的課程。請於網頁下載新制度的「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清楚列出相關課程及附上出席証書,並交予訓練部跟進,簽發期限為2024年8月31日。
     
  8. 現在已推行新制度的「領袖訓練計劃」,那麼「女童軍資訊管理系統(GGMS)」是否已即時同步更新紀錄?
    答:由於系統仍需時間更新,請領袖或領隊暫時先下載新制度的「領袖訓練計劃紀錄手冊」,而系統將最遲於2024年9月全面在GGMS更新進度資料。

查詢

訓練部 - ts@hkgga.org.hk / 2359 6817

最後更新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