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協會及分會」獎勵計劃
香港女童軍總會
「地方協會及分會」獎勵計劃
目的
表揚地方協會及分會會員對所屬的組織有卓越的服務或貢獻,而設立之獎項。獎勵計劃自2005年9月生效多年,鑑於地方協會及分會會員年資不斷的增加,獎章的類別已不敷應用,原有獎勵分為五級至年資20年,由2024年9月新增多五級及年資加至50年,以表揚地方協會及分會會員長期對協會及分會的支持!
獎項類別及準則
銅獎章 授予服務滿兩任(即4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優良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銀獎章 授予服務滿四任(即7-8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優良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金獎章 授予服務滿六任(即11-12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特殊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白金獎章 授予服務滿八任(即15-16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重大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鑽石獎章 授予服務滿十任(即19-20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長久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新增獎項類別及準則
銅鑽石獎章 授予服務達十三任(即25-26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優良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銀鑽石獎章 授予服務達十六任(即31-32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優良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金鑽石獎章 授予服務達十九任(即37-38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特殊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綠寶石獎章 授予服務達二十二任(即43-44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重大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紅寶石獎章 授予服務達二十五任(即49-50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長久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備註: 卓越服務及優良、特殊重大、長久貢獻即是指:為分會籌辦活動、捐款、協助拓展會務、加強分會網絡
及爭取區內的資源、招募會員等範疇作出服務及貢獻之人士。
地方協會/分會獎勵計劃委員會
獎項之甄選會由有關地方協會及分會之下列成員組成地方協會∕分會獎勵計劃委員會:
- 一名助理總監(地方協會) / 一名區總監(分會)
- 會長
- 主席或副主席
- 數名執行委員
註:成員人數由地方協會/執行委員會決定
提名人資格
執行委員/區總監或以上之總監均有提名人資格
提名程序
- 被提名者須為該地方協會/分會之會員
- 每年12月31日為截止遞交提名表格日期,逾期者將不被接納
- 提名表格須以密函方式寄交總會所屬地域辦事處代收
- 甄選委員會召開會議,並由所屬地域辦事處轉交已收之文件予甄選委員會
提名名單
提名名單由該甄選委員會議決,副本必須呈報予總會存案
頒授儀式
於每年之地方協會/分會周年大會上頒發
獎章費用
由所屬地方協會/分會自行支付,總會負責代訂及設計獎章圖樣,每個150元。
配戴獎章位置及場合
西裝/套裝或制服之右襟上,任何女童軍活動指定配戴獎章之場合
生效日期:2005年9月推出 (新增獎項生效日期:2024年9月)
地方協會/分會獎勵提名表格
港島地方協會,東區分會,灣仔分會,中西區分會,南區分會,九龍地方協會,油尖旺分會,九龍城分會,黃大仙分會,觀塘分會,深水埗分會,
新界地方協會,沙田分會,葵涌分會,荃青分會,離島分會,大埔分會,北區分會,屯門分會,元朗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