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協會及分會」獎勵計劃

香港女童軍總會

「地方協會及分會」獎勵計劃

目的

表揚地方協會及分會會員對所屬的組織有卓越的服務或貢獻,而設立之獎項。

 

獎項類別及準則

銅獎章  授予服務滿兩任(即4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優良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銀獎章  授予服務滿四任(即7-8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優良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金獎章  授予服務滿六任(即11-12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特殊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白金獎章 授予服務滿八任(即15-16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重大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鑽石獎章 授予服務滿十任(即19-20年)以上,並對會務作出卓越的服務或長久貢獻之地方協會/分會會員

備註卓越服務及優良、特殊重大、長久貢獻即是指:為分會籌辦活動、捐款、協助拓展會務、加強分會網絡
及爭取區內的資源、招募會員等範疇作出服務及貢獻之人士。

 

地方協會/分會獎勵計劃委員會

獎項之甄選會由有關地方協會及分會之下列成員組成地方協會∕分會獎勵計劃委員會:

  • 一名助理總監(地方協會) / 一名區總監(分會)
  • 會長
  • 主席或副主席
  • 數名執行委員

註:成員人數由地方協會/執行委員會決定

 

提名人資格

執行委員/區總監或以上之總監可提名對地方協會/分會有貢獻的委員

 

提名程序

  1. 被提名者須為該地方協會/分會之會員
  2. 每年12月31日為截止遞交提名表格日期,逾期者將不被接納
  3. 提名表格須以密函方式寄交總會所屬地域辦事處代收
  4. 甄選委員會召開會議,並由所屬地域辦事處轉交已收之文件予甄選委員會

 

提名名單

提名名單由該甄選委員會議決,副本必須呈報予總會存案

 

頒授儀式

於每年之地方協會/分會周年大會上頒發

 

獎章費用

由所屬地方協會/分會自行支付,總會負責代訂及設計獎章圖樣

 

配戴獎章位置及場合

西裝/套裝或制服之右襟上,任何女童軍活動指定配戴獎章之場合

 

生效日期:2005年9月推出

 

地方協會/分會獎勵提名表格

港島地方協會,東區分會,灣仔分會,中西區分會,南區分會,九龍地方協會,油尖旺分會,九龍城分會,黃大仙分會,觀塘分會,深水埗分會,
新界地方協會,沙田分會,葵涌分會,荃青分會,離島分會,大埔分會,北區分會,屯門分會,元朗分會

地區: 
總部
最後更新日期: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