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軍優化活動計劃 (PES)
計劃目的:
1. 鼓勵各組別的女童軍隊伍策劃及推行一些提升隊伍質素之活動。
2. 鼓勵聯隊活動,讓來自不同隊伍的女童軍或分區內的女童軍有更多交流機會。
3. 鼓勵各區舉辦更多領袖訓練或分享活動,強化領袖策劃隊伍活動的技巧。
參加資格:
1. 香港女童軍總會屬下的快樂小蜜蜂、小女童軍隊、女童軍隊、深資女童軍及樂齡女童軍隊均可參加。
2. 每隊不可同時遞交超過一份活動計劃書,但可在6個月後遞上另一份計劃書。
參加辦法:
1. 可向地域發展部索取或於總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
2. 隊伍申請:
- 請將申請表格連同計劃書先交予所屬的分區總監及區總監作初步評審、推薦撥款數目及簽署;然後需於計劃開展3個月前遞交申請表格予地域發展部轉交「地域發展委員會」審核。
地域/區/分區活動申請:
- 必須於提交全年活動計劃表時一併遞交,經由上級總監作初步評審及簽署,再經由地域發展部交總會「地域發展委員會」審核。
- 審核委員會通過活動計劃及撥款數目後,於一個月內通知申請單位。
- 每項活動計劃:隊伍最高津貼HK $5,000 ;區最高津貼HK $6,000及地域最高津貼HK $10,000。
評審津貼準則:
1. 計劃質素
計劃必須理念清晰、目標明確、見解獨特、構思完整、可行性高及有良好的人力質素。
2. 符合成本效益
計劃須達致最佳的成本效益(與計劃的預期成果、受惠人數及活動規模有關)、及提供詳盡而合理收支情況的財政預算。
3. 完整性
活動過程完整、有明確的活動目標、周密的活動計劃、實施步驟、活動結果及有否延展性。
4. 可行性
活動符合參加對象的知識及能力水平,計劃的宗旨及切合社會的需求及具備活動實行的條件。
5. 創新性
活動內容、過程或方法的設計有創意,構思新穎,並能因人而異,因時、因地制宜。
6. 教育性
活動能傳授知識和技能予參加者,鼓勵參加者主動學習。
注意事項:
1. 入選隊伍在推行計劃時,領袖須各分區總監報告活動進展情況,而區活動負責人則需向助理總監(地域)報告活動進展情況。
2. 活動計劃宜向參加者酌量收費,隊伍及隊員/區應分擔部份費用,總會津貼只限支付行政及活動開支,如有餘款,必須全數退還「香港女童軍總會」。
3. 申請表格必須按照活動日期的審批月份遞交,逾期遞交者將不獲接受申請。
4. 如活動計劃內容更改或進度延誤,審核委員會有權修訂款額。
5. 計劃完成一個月內,須透過地域發展部向審核委員會呈交工作報告、收支單據、財政報告及活動圖片。
6. 隊伍/區須自備計劃中所需用之器材及工具,本會並不撥款津貼隊伍/區購置此等物品。
活動津貼性質及範圍 | 活動建議 |
1. 女童軍技能訓練 2. 區領袖訓練、分享活動 3. 分區活動 4. 聯隊活動 5. 隊伍活動 |
露營、野外烹飪、營火會技能訓練 (興趣章評核活動除外) 領袖分享日/工作坊、靜思日紀念活動、小女童軍聯歡會 |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地域發展部 2568 8066 聯絡。
申請指引 (下載)